中國網財經5月7日訊 信用中國(北京)網站5月6日公示的一則行政處罰信息顯示,天津四建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津四建”)施工的新建標準廠房及配套附屬用房項目(1#廠房等4項),施工現場未嚴格按照建筑業安全作業規程或標準施工造成事故隱患,違反了《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被北京市房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依據《辦法》第三十一條責令立即改正,并罰款1.5萬元。
圖源:信用中國(北京)網站
《辦法》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施工單位應當嚴格按照建筑業安全作業規程和標準、施工方案以及設計要求進行施工,并按照本市有關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的規定,建立健全用火用電管理制度。
《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未嚴格按照建筑業安全作業規程或者標準進行施工,造成事故隱患的,由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未嚴格按照規定和標準要求進行動火作業的,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天眼查顯示,天津四建大股東為漆亞萍(出資比例65%)。天津四建網站介紹稱,公司前身是天津四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70年,注冊資本金52004萬元,是全國500家最大經營規模的建筑施工企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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