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5月10日訊(記者 曹中原)日前,鄭州市城市綜合執法局公布一起房地產領域違法案件,鄭州元通房地產有限公司因對外銷售已抵押房被罰款65萬余元。
鄭城綜罰決字[2021]第33003號顯示,中國中部(元通)紡織服裝品牌中心,將已經抵押的商品房進行預售、銷售,且未書面告知抵押權人和買受人,其行為違反了《河南省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了《河南省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鄭州市城市綜合執法局對開發商鄭州元通房地產有限公司處罰65.537090萬元。
天眼查顯示,因牽涉民間借貸、合同糾紛,鄭州元通房地產有限公司官司纏身,由于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該公司被法院多次強制執行并被列為限制高消費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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