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5月12日訊 據信用中國(北京)消息,北京市通州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近日發布的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因存在“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擅自預售商品房”的行為,北京友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簡稱“北京友泰房地產公司”)遭罰款54492.7元。決定書文號為京建法罰(通建)字(2021)第650021號。
決定書顯示,北京友泰房地產公司在未取得通州區臺湖鎮4-1-043地塊F3其他類多功能用地4-1-403部分地塊萬創慧谷項目《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于2018年6月3日和2019年6月25日共計收取了客戶張萍購房預付款5449270元。該行為屬于“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擅自預售商品房”的情況。
上述行為違反了《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第(四)項的規定,依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的規定,北京市通州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決定,責令北京友泰房地產公司停止違法行為,限期30日之內改正,處已收取預付款1%的罰款,罰款金額為54492.7元。
截圖來源:信用中國(北京)網站
《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第(四)項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商品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四)已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違反本條例規定,擅自預售商品房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已收取的預付款1%以下的罰款。
中國網財經注意到,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2019年3月,因未對超過三個月不能開工的建設用地裸露地面進行綠化、鋪裝或者遮蓋,北京通州區城管執法監察局向北京友泰房地產公司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書文號為京通城管罰字﹝2019﹞100084號。
決定書顯示,2019年1月16日,北京通州區城管執法監察局接到建筑施工視頻監控舉報,反映“2019年1月16日11時02分,臺湖鎮站前街南側云創天地項目施工現場土方未苫蓋”,遂予以立案調查。經查,北京市通州區臺湖鎮站前街南側云創天地項目的建設單位是北京友泰房地產公司,暫不開工的建設用地閑置時間超過一年,未覆蓋的暫不開工的建設用地長55米,寬50米, 面積為2750平方米。
截圖來源: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天眼查顯示,北京友泰房地產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7日,注冊資本10000萬元,實繳資本6700萬元,法定代表人為王京平。公司經營范圍包括:房地產開發;銷售自行開發的商品房;出租辦公用房、商業用房(不得作為有形市場經營用房);物業管理等。
股權信息方面,北京友泰房地產公司大股東有北京萬科企業有限公司和北京首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600376),兩大股東持股比例分別為50%和34%。北京萬科企業有限公司大股東為上市公司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后者持股比例為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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