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南京市生態環境局官網2021年5月7日公布的《2021年5月7日行政處罰公開(玄武區)》(寧環罰[2021]02012號)顯示:2021年3月8日23時00分,泰興市江杭工程建設勞務有限公司(社會信用代碼:91321283MA1XL39F18)參建南京市玄武區恒嘉路2018G16AB地塊項目工地被檢查時發現,該公司未辦理夜間施工審批手續,動用混凝土泵車等機具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施工作業。此行為違反了《南京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依據《南京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六項,對該公司做出如下處罰:1.責令改正;2.罰款人民幣壹萬捌仟元整(¥18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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