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官網于2021年5月17日公布的《魯建罰字〔2021〕42號》顯示:威海市麥特瑞奧建設集團的文登區智谷新城項目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條件不合格,該公司作為該項目施工總承包單位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根據《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28號)第二十三條之規定,本機關決定對該單位處以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魯JZ安許證字〔2019〕100813)30日的行政處罰。
以下為原文:
行政處罰決定書
當事人:威海市麥特瑞奧建設集團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71081MA3MA3YK5P
地 址:山東省威海市南海新區濱海路北、龍海路東
法定代表人:林建永
2021年4月5日,按照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督辦威海市文登區智谷新城項目“3.21”事故查處工作的通知》(魯建安函〔2021〕2號)要求,威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你單位安全生產條件進行了復核。根據復核結論,文登區智谷新城項目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條件不合格,你單位作為該項目施工總承包單位,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我廳于2021年4月28日向你單位發出《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魯建罰告字〔2021〕40號),你單位于2021年5月6日簽收后未在規定時限內提出陳述、申辯。
根據《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28號)第二十三條之規定,本機關決定對你單位處以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魯JZ安許證字〔2019〕100813)30日的行政處罰。處罰期限自你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被收繳之日起計算。
《安全生產許可證》暫扣期滿前10個工作日,你單位應向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提出發還《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申請,接受安全生產條件復核。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自收到本處罰決定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山東省人民政府或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6個月內向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1年5月13日
官方公眾號
官方視頻號
官方微博號
官方百家號
官方抖音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