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東莞市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2021年05月21布的《行政處罰公示》(東建罰字〔2021〕第003-1號)顯示:2021年1月4日,長春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施工金色半山花園3號幼兒園,76、78~80號商業住宅樓,81~83、85號住宅樓,84號垃圾收集站,86號地下室工程及基坑工程項目,未嚴格按照基坑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該項目14-14剖面至18-18剖面基坑工程深度為4.5米,屬于危大工程,現場17-17剖面開挖后未及時支護,18-18剖面未按施工方案1:2.0放坡,14-14剖面未按施工方案1:1.0放坡。依據《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第三十四條第(三)項,對該公司做以下處罰:1、責令施工單位停工整改;2、處罰款一萬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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