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東莞市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2021年05月18《行政處罰公示》(東建罰字〔2021〕第005號)顯示:2021年1月29日,東莞市晶怡實業投資有限公司參建的東莞市星辰實業有限公司智能電子產品項目一期1號廠房、2號廠房、門衛室、垃圾房地下室項目被檢查發現,施工現場存在大量裸土未覆蓋、未有效采取灑水抑塵、沖洗地面等有效防塵措施,未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措施等違法行為。 依據《廣東省環境保護條例》第七十四條第一款,對該公司做以下處罰:1、責令停工整改;處以人民幣50000元罰款。依據《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第三十四條第(三)項,2、處一萬元整罰款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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