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南京市生態環境局官網2021年6月2日公布的《2021年5月25日行政處罰公開(秦淮區)》(寧環罰(2021)04022號)顯示:2021年3月23日22時16分,宿遷市振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社會信用代碼:91321302550293557K)南部新城中片區地鐵十號線二期紅機區間項目現場被檢查發現,該公司未辦理夜問施工審批手續,擅自動用攪拌車、旋挖機等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施工作業。違反了《江蘇省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第三十一條,依據《江蘇省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第四十條第一款第二項,對該公司做出如下處罰:1、責令立即改正違法行為;2、處罰款人民幣貳萬伍仟元整(¥25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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