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南京市生態環境局官網2021年6月4日公布的《2021年5月20日行政處罰公開(浦口區)》(寧環罰﹝2021﹞11018號)顯示:2021年3月17日,南京快聯路橋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社會信用代碼:913201115520627950)現場被檢查發現,該公司項目未辦理環評審批手續。廠內建有封閉式廠房和料倉,料倉內已安裝噴淋設施,廢氣處理設施由布袋、水磨和UV光解組成,此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經驗收就投入生產使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對該公司做出如下處罰:1、責令改正;2、處罰款人民幣肆拾萬零叁仟元整(¥4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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