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南京市生態環境局官網2021年6月4日公布的《2021年6月3日行政處罰公開(浦口區)》(寧環罰﹝2021﹞11030號)顯示:2021年4月23日23時25分,馬鞍山市宏成建筑裝飾有限公司(社會信用代碼:91320000134756540Y)承建的位于南京市浦口區珠泉西路和江森路的NO.2018G21地塊項目被檢查發現,未經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擅自使用泵車一臺和混凝土攪拌車一臺進行混凝土澆筑施工作業。依據《南京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六項,對該公司做出如下處罰:1、責令改正,給予警告;2、處罰款人民幣叁萬元整(¥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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