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南京市生態環境局官網2021年7月13日公布的《2021年7月13日行政處罰公開(雨花臺區)》(寧環罰[2021]14093號)顯示:2021年5月24日11時44分,南京穗達建材銷售有限公司(社會信用代碼:91320114MA1NXT5B0L)被檢查發現用于切割大理石使用的加工設備(水磨機、水刀切割機、手搖切割機、磨邊機各一臺)均未配套建有廢氣、粉塵收集設施,地面有大量積塵。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五項,對該公司做出如下處罰:1、責令立即改正違法行為;2、處罰款人民幣柒萬零肆佰元整(¥704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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