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7月26日訊 據中國人民銀行網站消息,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北京)7月23日發布的銀管罰〔2021〕23號行政處罰信息顯示,北京和泓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簡稱“和泓物業”)西山楓林分公司因拒收現金被給予警告,并處罰款5萬元。
此外,行政處罰信息還顯示,王曉金作為時任部門經理,對和泓物業西山楓林分公司拒收現金的違法行為負有責任,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對其給予警告并處罰款1萬元。
截圖來源:中國人民銀行網站
中國網財經注意到,2020年12月15日,中國人民銀行出臺第18號公告,就規范人民幣現金收付行為提出有關事項。其中提到,人民幣是我國的法定貨幣,人民幣現金是我國境內最基礎的支付手段,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
天眼查顯示,和泓物業前身為北京東和田園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9日,于2007年12月6日正式更名為北京和泓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公司注冊資本6000萬元,實繳資本1200萬元,經營范圍包括:物業服務經營活動;維修機械電器設備;家居裝飾;信息咨詢(中介除外);技術開發、轉讓、咨詢;出租花卉;園林綠化設計等。公開資料顯示,和泓物業為港股上市公司和泓服務集團有限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
官方公眾號
官方視頻號
官方微博號
官方百家號
官方抖音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