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溫州市鹿城區衛生健康局對溫州綠城生活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溫州綠城服務公司”)罰款9000元,處罰事由為其原墅景園物業服務中心存在游泳池水質衛生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違法事實。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溫鹿衛公罰[2020]122號。記者查詢發現,溫州綠城服務公司為綠城物業服務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綠城服務”,股票代碼:02869.HK)旗下全資子公司。
溫州綠城服務公司原墅景園物業服務中心違反了《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四章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該條規定如下:“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單位或者個人,衛生防疫機構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罰款、停業整頓、吊銷“衛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第(一)項:衛生質量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要求,而繼續營業的。”
依據《浙江省游泳場所管理辦法》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溫州市鹿城區衛生健康局對溫州綠城服務公司原墅景園物業服務中心作出上述罰款處罰。該條規定如下:“游泳場所經營期間水質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要求的,由衛生和計劃生育部門按下列規定處罰:第(一)項:對人工游泳場所經營者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并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的規定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衛生許可證》。”
溫州市鹿城區衛生健康局處罰決定日期為2020年9月19日。
溫州綠城服務公司成立于2019年7月23日。其股東結構如下:綠城服務持股100%,認繳出資500萬元。
官網顯示,綠城服務集團成立于1998年,總部位于杭州市西湖區,公司于2016年7月12日在香港交易所掛牌上市,品牌價值148.36億。
8月27日,綠城服務發布2021年中期業績報告。公告顯示,今年上半年,綠城服務實現收入約為55.96億元,同比增長27.2%;毛利約為11.23億元,同比增長24.1%,毛利率20.1%;歸屬股東凈利潤約為5.47億元,同比增長46.3%。
截至2021年6月末,綠城服務在管面積為2.72億平方米,較2020年同期增長20.7%;在管項目達到1905個,覆蓋了全國30個省、直轄市和自治區,以及189個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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