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海南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于2021年09月30日發布的《企業不良行為信息》(黨組會議紀要〔2021〕21號)顯示:方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30100601198964X)海南陵水南平健康養生產業園基礎設施配套項目存在投標承諾與事實不符行為,為弄虛作假騙取中標。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三十三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五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八條的規定,對該公司處中標金額5‰,即34070.5元的罰款,將該公司列入黑名單。 公布日期自2021-09-30至2022-09-29。
以下為處罰(處理)決定內容原文:
2021年5月12日,招標人海南省國際旅游島開發建設有限公司在陵水黎族自治縣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對海南陵水南平健康養生產業園基礎設施配套項目監理項目進行公開招標。2021年5月19日,海南省國際旅游島開發建設有限公司來文反映,海南陵水南平健康養生產業園基礎設施配套項目監理項目的投標人廣東城建項目管理有限公司質疑第三中標候選人方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擬配備的總監理工程師仵昭博在其他在建項目中任職,但在投標文件中承諾仵昭博均未在其他項目任職,存在投標承諾與事實不符行為。 經核實,方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投標文件中擬配備的總監理工程師仵昭博在昌江黎族自治縣醫療集團中西醫結合醫院發熱門診新建項目中任職,在投標文件中承諾仵昭博均未在其他項目任職,存在投標承諾與事實不符行為,為弄虛作假騙取中標。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三十三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五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八條的規定,參照海南省住房于城鄉建設廳自由裁量基準,我局于2021年9月14日已下達行政處罰通知書,對方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處中標金額5‰的罰款,即34070.5元;對法定代表人張東坤處單位罰款金額5%的罰款,即1703.5元。 根據《關于做好2020年、2021年上半年發現問題處理情況“回頭看”工作的通知》(瓊招整治辦函〔2021〕4號)要求,結合《關于能否將以弄虛作假方式參與招投標的企業列入誠信“黑名單”問題的回復意見》(國浩瓊律審意字〔2021〕第726號),經會議研究,同意依據《海南省建筑市場誠信評分管理辦法(試行)》(瓊建管〔2017〕12號)行為代碼JL-C01-03將該公司列入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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