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民鐘先生在武漢城市留言板反映,洪山區張家灣街褐石公館小區內,多個頂樓業主超標準建設光伏項目,并質疑業主將光伏設施建成了“陽光房”,希望相關部門查處。記者現場探訪發現,部分在建光伏設施的高度在3米左右,形似建筑物頂棚。洪山區張家灣街綜合執法中心回應,將加大該小區的巡查力度,一旦發現有違規建設光伏的現象,將依法進行查處。
鐘先生是該小區業主。據其介紹,小區今年6月份交房,由高層、小高層和疊拼別墅三部分組成。交房后不久,多棟疊拼別墅頂樓業主開始建設光伏設施。
“這些光伏設施大多不合規范。”鐘先生表示,小區居民查詢相關政策發現,根據國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規定,光伏設施必須按照要求規范安裝,屋頂安裝的光伏板從屋面平臺起算,其高度不應超過1.8米。可小區內安裝的光伏板基本沒有低于1.8米的,且占用空間極大。
18日下午1時許,記者在該小區看到,該小區多棟疊拼別墅樓頂有已建好或正在建設的光伏設施,其中13棟樓頂有工人正在施工。
隨后,記者來到小區一棟高層樓頂,從上方俯視發現,這些光伏項目高矮不一,但有3處的高度明顯超過1.8米。其中,13棟樓頂正在搭建的框架占據了整個樓頂約三分之一的面積,以施工工人為參照物,該處框架高約3米左右。
記者查詢《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發現,除了高度不能超過1.8米的規定,光伏發電項目所依托的建筑物及設施應具有合法性,利益相關人無異議,項目設計時必須綜合考慮防水、防火、防雷、屋頂荷載及日照影響等因素,不得建設與屋頂光伏發電設備無關的建(構)筑物。
“這就是在做陽光房,侵占公共空間。”鐘先生稱,超標準搭建光伏板,不僅影響樓棟整體美觀,如遇到大風等惡劣天氣,也有安全隱患。
該小區物業負責人表示,小區目前共有八九戶業主建設光伏項目,都曾在相關部門進行備案,有居民質疑建設超標后,也已向城管部門反饋。
針對網民反映問題,洪山區張家灣街綜合執法中心回應,執法人員在現場核實中,發現該小區光伏設施高度超過1.8米,已責令施工人員停工并進行整改,并約談了該小區業主,宣傳光伏建設的相關規定。下一步,街道綜合執法中心將加大該小區的巡查力度,一旦發現有違規建設光伏設施的現象,將依法進行查處。
為何已經叫停并要求整改,但超標準建設的光伏項目仍在施工?該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前期執法中,對違規施工的情況,曾沒收施工方相關工具,現今仍在施工的應為新開建的項目。由于光伏項目屬于近年新興事物,具體違規情況如何界定難以厘清。光伏相關政策文件為規劃部門制定發布。目前,中心已就此向區規劃部門去函咨詢,后期,將根據規劃部門的指導意見,開展聯合執法。
官方公眾號
官方視頻號
官方微博號
官方百家號
官方抖音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