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信用中國(北京)網站于2021年12月01日公布的《行政處罰公示-京西金融街街道罰字( 2021 ) 10400號》顯示:2021年10月13日10時40分,北京天通順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10109062784680M)承接的2021年中國聯通北京分公司太平湖綜合業務樓外立面整體改造項目施工現場正在樓體外立面拆除作業,現場樓體周圍地面上散落著外立面拆除時掉落的建筑垃圾,且地面浮土厚重,長10米寬6.6米,面積66平方米,屬于施工單位未采取有效防塵降塵措施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條第三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 款第(一)項,對該公司處以"罰款人民幣伍萬元整"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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