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王向力)據廈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網站2020年行政處罰公示(12月份第5期),廈城執法〔2020〕418號、廈城執法〔2020〕419號、廈城執法〔2020〕420號、廈城執法〔2020〕421號、廈城執法〔2020〕422號顯示,廈門伊建建筑勞務有限公司、中建四局建設發展有限公司、中建海峽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均因未經生態環境部門批準擅自于禁止時段內在居住區從事噪聲、振動超標的建筑施工活動,作出罰款7000—9000元不等行政處罰,日期為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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