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廣州市城市更新條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稿》設立權益保障專章,為村集體、村民、居民、利害關系人等權益作出細化規定,保障其合法權益,暢通意見表達渠道,妥善處理群眾利益訴求。同時提出,城市更新應通過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方式增加公租房、共有產權住房等建設和供應,引導集體建設用地按照規劃建設集體宿舍等租賃住房,切實改善老百姓居住條件,實現住有所居、住有宜居。《征求意見稿》指明,為妥善安置改造區域內的權利主體,廣州通過復建安置資金監管、搬遷補償協議備案等制度加強監管,規定復建安置房須先行建設及優先投入使用。同時,為確保大多數人的利益得到保障,《征求意見稿》設計了相關制度,將爭議糾紛解決方式納入法治軌道。
鼓勵增設公共服務設施
優化城市空間布局,完善城市功能,轉變城市開發建設方式,改善人居環境,提升城市品質和城市發展質量,這是此次立法的目的所在。為此,在提升城市的公共服務供給能力方面,《征求意見稿》指出,要通過成片連片更新,完善區域配套,補強設施短板,優化設施標準,高標準配置公共服務設施,合理完善市政基礎設施。在實施時序上提出,應先行建設公共服務設施和市政基礎設施,并優先移交投入使用。
同時,鼓勵整合利用微改造項目范圍內及周邊可利用的空地、拆除違法建設騰空用地等空間資源,優先增加綠地、開敞空間、加裝電梯和建設公共服務設施;鼓勵利用行政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用地、用房(含公房)增設公共服務設施。在規劃可承載條件下,對超出規定提供公共服務設施用地的,可以按照規定給予容積率獎勵。
在提供高質量的產業發展空間方面,《征求意見稿》提出,通過城市更新促進產城融合,合理謀劃產業發展與建設量占比。并且,鼓勵微改造項目為城市發展提供產業空間,符合區域發展導向的,允許用地性質兼容、建筑使用功能轉變。
鼓勵實施建筑節能改造
從《征求意見稿》內容不難看出,微改造是廣州今后開展城市更新的重要方向。《征求意見稿》也進一步提出,要加大對城市更新微改造的支持力度。
具體而言,廣州將以一系列創新措施,解決微改造項目挖潛空間難、審批許可難、資金籌集難等瓶頸問題。同時,通過項目組合實施解決老舊小區改造的資金問題,優先實施老舊小區改造項目,以提高居民生活品質和補齊民生短板。涉及用地以及建筑功能業態轉換的,廣州將通過制定正、負面清單進行管理。
此外,廣州鼓勵微改造項目實施節能改造提升建筑綠色低碳水平,采用可再生能源技術開展綠色化改造。
鼓勵歷史文化資源活化利用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發布《征求意見稿》是廣州落實中央關于“實施城市更新行動”重大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
《征求意見稿》提出,城市更新應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強化系統觀念、全生命周期管理,推進成片連片更新,堅持“政府統籌、多方參與,規劃引領、系統有序,民生優先、共治共享”的基本原則。
作為歷史文化名城和千年商都,廣州的歷史文化遺產豐富。《征求意見稿》強調,在城市更新中,要始終把歷史文化保護放在第一位,并促進歷史文化資源活化利用。
城市更新涉及歷史文化遺產的,應當按照已批準的保護規劃和相關法律、法規等對保護保留對象進行保護。同時,在規劃可承載條件下,對歷史文化保護作出貢獻的城市更新項目,可以按照有關政策給予容積率獎勵。
對于不可移動文物、歷史建筑,廣州鼓勵其引入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書店、非遺傳承場所等功能,采取措施鼓勵國有歷史建筑活化利用。
此外,可以通過城市更新項目組合實施,解決歷史文化遺產持續保護的資金問題,并強調應優先對歷史文化遺產進行保護和活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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