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針對老舊小區養老、助餐、托育等配套設施短缺、空間不足的問題,2019年8月以來先后出臺《老舊小區綜合提升工作實施方案》《關于進一步規范市級存量房屋提供用于老舊小區配套服務的指導意見》,優先將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存量房屋用于老舊小區配套服務。截至2020年底,杭州市已盤活省、市、區三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存量房屋86處,約2.78萬平方米,提升了老舊小區公共服務水平。
堅持問題導向,統籌利用資源盤活改造空間
杭州市的老舊小區大多建設時間較早,缺少相關配套設施規劃。同時,由于小區及周邊開發又相對成熟,受現有規劃和相關法規約束,小區及周邊可增各類設施的空間資源十分有限,普遍存在公共服務設施“零、小、散”的問題。為此,杭州市力改以往“零敲碎打、單項改造”的做法,2019年8月出臺《老舊小區綜合提升工作實施方案》,全面推行“統籌整合、綜合改造”,鼓勵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將老舊小區內及周邊的存量房屋,優先提供給街道、社區用于老舊小區養老托育、醫療衛生等配套服務。按照“建設補缺、綜合達標、逐步完善”的原則,全面摸清老舊小區現狀情況及公共配套服務需求,著力補齊老舊小區功能短板,通過盤活省、市、區三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存量房屋方式,共配置養老服務配套用房33處、8362平方米,鄰里中心、黨群服務中心等53處、19466平方米,并將此納入居住區級公共空間及配套設施規劃。比如,省文旅廳將下屬原招待所輔助用房提供給下城區環北新村社區,改造為鄰里中心(包括兒童活動區、文化活動室等)使用。杭州市民政局和市場監管局分別將太平巷15號1400余平米和南瓦坊3幢6單元近280平方的存量房屋,提供給上城區紫陽街道新工社區,打造成了街道級養老服務中心和社區衛生服務站。
堅持制度保障,規范老舊小區存量房屋使用
為進一步規范存量房屋提供和使用管理,消除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對國有資產有償使用的顧慮,同時避免出現權責不清問題,2020年12月杭州市建委、財政局、住保房管局、機關事務管理局、國資委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市級存量房屋提供用于老舊小區配套服務的指導意見》,明確支持政策:
一是明確工作原則。房屋產權或管理權屬于行政事業單位或國有企業的房屋或建筑物,當前用途非本單位職能工作必須保留的,可提供給所在街道、社區用于老舊小區配套公共服務。按照“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街道、社區負責存量房屋管理職責。
二是規范提供方式。由老舊小區所在街道、社區全面排查小區及周邊配套用房現狀和市級存量用房情況,結合改造需要提出用房需求,并與產權(管理)單位協商。在產權不變的前提下,產權(管理)單位將存量房屋以租賃方式提供給街道、社區使用,租金參照房產租金評估價由雙方協商確定,并簽訂租賃合同或使用協議。
三是加強使用管理。市建委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市級存量房屋提供使用工作的統籌協調和服務指導,區縣政府負責日常監督,避免使用單位將房屋挪作他用。市財政局、住房保障局、國資委、機關事務管理局等根據部門職責,在資產管理、房產管理、審批手續和考核指標核減等方面予以支持。
下一步,杭州市還將探索國有企業和社會力量共同參與的混合所有制模式,以市場化運作,吸引更多社會力量參與老舊小區改造、管理和運營。
摘自 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 2021.03.10
官方公眾號
官方視頻號
官方微博號
官方百家號
官方抖音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