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城鄉風貌整治提升行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近日發布,明確提出整治提升行動的主要目標為“5321”:自2022年起每年建成50個左右城市風貌樣板區和30個左右縣域風貌樣板區,擇優公布20個左右“新時代富春山居圖城市樣板區”和10個左右“新時代富春山居圖縣域樣板區”。
“我省美麗浙江建設取得巨大成就,但更多是節點、區塊、條塊的美麗,缺乏整體性、系統化的美麗集成。新的歷史時期,必須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從解決‘有沒有’到實現‘好不好’。”浙江省城鄉風貌整治提升(未來社區建設)工作專班常務副主任、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副廳長孫哲君表示,《方案》將推動全省城鄉建設由量的增長轉向質的提升。
《方案》提出,城市風貌樣板區分為城市新區、傳統風貌區、特色產業區3種類型;縣域風貌樣板區是美麗縣城、美麗城鎮、美麗鄉村串珠成鏈、集成推進。城鄉風貌具體如何提升?《方案》明確“三統籌兩加強”,即統籌推進城鄉風貌整治提升行動方案制定、城鄉風貌技術指引體系建設、城鄉自然人文整體格局保護和塑造,切實加強城市重要區域和節點風貌整治提升和縣域鄉村風貌整體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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