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長沙市住建局、長沙市場監管局、長沙市網信辦聯合下發通知,以加強房屋交易信息發布管理,確保發布房屋信息真實準確有效。新規將于今年3月1日實施。
“通知”要求, 加強市場主體監管, 房屋中介機構、租賃企業及其從業者通過門店、房地產網絡信息平臺發布長沙市房屋買賣、租賃信息,其發布主體應按規定到住建主管部門備案,從業人員實名登記,依法依規發布;同時,要加強房屋交易信息發布管理,規范業務承接,不得接受居間委托業務,不得為不符合交易條件的保障性住房以及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經紀服務;加強房屋交易信息核驗,不得發布未經授權的房屋交易信息;規范房屋交易信息發布,不得隱瞞抵押等影響房屋交易的信息,不得發布與實際不符,法律法規禁止出售或出租的房屋信息;嚴格房屋交易信息管理,對已出售出租的房屋,促成交易后及時將房屋信息從網絡平臺撤除,確保發布房屋信息真實準確有效。
長沙市住建局、長沙市場監管局將發布虛假房屋交易信息作為執法檢查的重點,對于違規發布虛假房屋信息的相關機構和平臺,監管部門將通過約談告誡、責令整改、暫停更新及關停等方式督促整改,并及時向社會曝光。住建部門將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和“紅黑名單”制度,對失信的企業和個人進行處罰,將嚴重失信主體列為重點監管對象,限制其從事各類房地產經紀、住房租賃業務。
此舉旨在進一步落實長沙房地產調控長效機制,加強房地產市場運行情況監測監管,夯實基礎工作,規范長沙房屋中介機構、租賃企業和房源發布網絡平臺及其從業者房屋交易信息發布行為,凈化房地產市場網絡環境,確保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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