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國大力推進保障房建設,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大城市困難群體和新市民住房困難。全國人大代表、中車南京浦鎮車輛有限公司高級技師孫景南在走訪中發現,住房保障體系建設還存在一些政策落實的體制機制問題。為此,她在今年全國兩會上帶來了關于對加快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建設給予相關政策支持的建議。
“目前,保障性租賃住房對新市民保障能力有待提升。”孫景南說,一方面,頂層政策依據不足。政策性租賃住房界定“標準”為新市民、低租金和小戶型,但是對上述“標準”缺乏細化和量化的指標約束,各地在具體操作過程中難以把握。另一方面,保障性住房建設需要投入大量資金,僅靠政府性資金難以為繼。但由于項目短期資金投入較大、回報周期較長,改造項目一般在10年以上,新建項目需要40年以上,且收益率較低,市場主體參與的積極性普遍不高,這方面需要給予更多政策支持。
孫景南還提出,公租房保障需進一步優化。貨幣補貼發放力度和精準性有待進一步提高,國家政策明確新就業無房職工主要是新就業大學生,未涵蓋新市民;退出機制不健全,國家層面尚未出臺住房保障條例,退出環節缺少有效的強制措施和懲戒手段,即使通過司法強制執行,周期長、成本高,實際效果也有限,影響公共資源的公平善用。另外,共有產權房制度也亟待完善。目前尚缺乏國家層面關于共有產權保障房方面的規定,共有產權房未明確作為保障房的一個品種享受相應政策。
如何破解政策性障礙?孫景南認為,應加快立法,盡快研究制定《城鎮住房保障條例》和《住房租賃條例》,為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大力發展租賃住房、重點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提供上位法支撐。
在優化公租房保障上,孫景南建議,修訂完善《公租房管理辦法》(住建部第十一號令),結合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要求,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補貼細則;進一步完善租賃補貼政策,逐步擴大租賃補貼發放范圍,適度降低租賃補貼準入門檻,完善梯度保障政策;在充分保障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業大學生和外來務工人員基礎上,將符合條件的城市創業人員、城市公共服務領域、特殊艱苦崗位勞動者以及重點產業職工等新市民逐步納入租賃補貼發放范圍。
孫景南還建議,盡快出臺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辦法或指導意見,特別是對涉及項目的土地、規劃、建設、金融、稅費、運營等支持政策予以明確,為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大力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提供政策支撐。(通訊員 寧人宣 南報融媒體記者 許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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