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河北楚洋建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資質申報弄虛作假處理意見的公示
經查,河北楚洋建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申報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貳級資質時社保承諾不實、技術負責人呂俊楠履歷不實,存在利用虛假材料、以欺騙手段取得建筑業企業資質的行為,現將處理意見公示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及《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報弄虛作假行為處理辦法》(建市〔2011〕200號)等規定,撤銷河北楚洋建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貳級資質,自撤銷之日起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項行政許可。對企業違規行為進行通報批評,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并記入不良行為記錄,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管理期限自列入之日起12個月),因資質撤銷產生的一切風險及法律后果由企業自行承擔。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15日。公示期間,企業對該項資質核查結果有異議的,可委派企業人員持法人委托書、申訴說明及相關證明材料到資質許可機關申訴(聯系電話:0311-87800512);逾期未申訴或申訴理由不成立的,按公示意見依法依規予以處理。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1年3月17日
官方公眾號
官方視頻號
官方微博號
官方百家號
官方抖音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