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天津市住建委網站消息,近日,《天津市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稱《意見稿》)公布,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為2021年6月11日?!兑庖姼濉分荚谝幏渡唐贩款A售資金的監督管理,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還遷安置住房或購房人無需向開發企業支付房價款的項目不納入資金監管范圍。
來源:天津市住建委
據介紹,本次《意見稿》主要修訂內容涉及八方面。
一是縮短預售資金監管期限。
為優化營商環境,進一步緩解企業資金壓力,考慮項目竣工驗收備案后已滿足入住條件且工程款已基本支付完畢,故將解除監管節點前移,由“完成不動產首次登記”調整為“完成竣工驗收備案”,縮短監管期限,提高房地產開發企業資金使用效率。
二是擴大不納入資金監管項目范圍。
按照房地產市場實際情況,明確購房人無需向開發企業支付房價款,由區政府、還遷部門等根據施工進度給付工程款的項目可以不納入資金監管。
三是非住宅項目納入監管。
鑒于非住宅項目在銷售管理、施工建設等過程中同住宅項目一致,為更好的發揮預售資金監管作用,保護購房人與施工單位利益,刪除《辦法》第二十四條“獨立占地的非住宅預售資金進入監管賬戶后,房地產開發企業可自行提取預售資金”,將非住宅項目一并納入預售資金監管。
四是增加資金交入監管賬戶途徑。
為進一步促進商品房交易,方便企業和購房人簽約,結合當前電子支付的廣泛應用,在原有的網點柜臺、資金監管專用POS機交款的基礎上,增加網銀轉賬方式,便于購房人將房價款直接存入監管賬戶。
五是優化資金撥付流程。
為優化營商環境,減少企業辦件環節,刪除深基坑節點并將首層室內地平標高節點調整為取得銷售許可,明確預售項目取得銷售許可證后,即可提取該節點的監管資金,無需再進行現場查看并提交首層室內地平標高節點證明,減少企業提供要件及審核流程。
六是明確未網簽退款流程。
為方便開發企業和購房人辦理未網簽退款手續,減少人員往返,明確房地產開發企業與購房人取消繳款通知書的,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自行結算退款,房價款應當自辦理退房手續后7個工作日內予以退還。
七是增加對于資金扣劃后的處理。
根據工作中遇到的實際情況,增加資金扣劃后企業責任條款,如相關部門扣劃監管資金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用自有資金補足扣劃資金,以保證項目后續建設,切實發揮資金監管作用。
八是調整主管部門及監管機構名稱。
根據實際情況,將原主管部門市國土房管局調整為天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將原監管機構天津市房地產交易資金監管中心調整為天津市房地產市場服務中心和濱海新區住房和建設事務服務中心。
《意見稿》明確,房地產開發企業存在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天津市住建委責令改正;情節嚴重或者拒不改正的,暫停其資金撥付、關閉該項目網上打印商品房買賣合同功能;依法應予以行政處罰的,移交有關執法部門處理:(一)未按規定將房價款存入監管賬戶;(二)未按規定將項目工程建設資金支付給相關單位;(三)未按規定將房價款退還購房人;(四)提供虛假材料的。濱海新區范圍內由濱海新區住建委責令改正。
房地產交易資金監管工作人員在資金監管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予以處理。
官方公眾號
官方視頻號
官方微博號
官方百家號
官方抖音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