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確,自2021年7月12日起,廣州各銀行的房屋類單筆抵押權設立登記、抵押權注銷登記全部通過金融總對總系統網上申請辦理。企業、群眾在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時,可通過各銀行網點設置的便民服務窗口,同步申請辦理不動產抵押登記,不必前往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登記。
即日起,對廣東省內(深圳除外)其他地區銀行通過該系統提交的廣州地區房屋類已上線業務,廣州不動產登記機構可直接辦理。也就是說,通過該系統,廣東省內金融機構申請廣州地區的房屋抵押登記、涂銷抵押登記業務可跨城辦理。
同時,為提高業務處理自動化、智能化水平和安全性,促進整體處理效率的提升,在辦理登記業務的申請書、抵押合同的簽署中,將對抵押人、抵押權人采用電子簽名認證和后續流程電子化處理。不動產登記機構審核登簿后,向抵押權人推送不動產登記電子證照。(記者 孫綺曼 通訊員 穗規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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