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住房公積金業務有效益、可持續、高質量發展,助力群眾安居宜居,海南省不斷深化改革,實施三大舉措優化提取服務。
開展加裝電梯提取業務。支持繳存職工家庭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明確提取條件、額度及申辦材料、時限、渠道,為改善城鎮老舊小區住房條件提供保障資金,減輕繳存職工資金壓力,在提升住房品質和安居幸福指數中實現有效益發展。
簡化提取業務手續。出臺政策簡化死亡及退休小額提取業務手續,對死亡職工小于等于1000元的賬戶余額由其配偶、子女、父母臨柜承諾辦理提取及退休職工賬戶自動銷戶清理,無需提交公證機構出具的繼承公證文書、退休證明材料,在推進精準便民服務中實現可持續發展。
推行房租按月提取業務。明確房租由“先租后提,年年申請”調整為“一次申請,按月支付”,房租直接付給房東,在優化再造業務流程中實現高質量發展。今年上半年,提取公積金44.23萬筆,比上年同期37.98萬筆增長16.45%;提取額50.02億元,比上年同期40.28億元增長24.16%,完成全年計劃的5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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