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以來,海南省建筑材料市場價格持續上漲,對在建工程造成較大影響。近日,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指導意見,加強建筑材料市場價格波動風險防控,依據相關規定和全省實際情況,指導建設工程發承包雙方合理分攤建筑材料市場價格波動風險,在保護雙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保證工程質量安全和工程建設順利實施。
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要求,建筑材料市場價格波動風險應遵循風險共擔原則,體現交易的公平性。工程發承包雙方應在施工合同中合理設置建筑材料市場價格波動風險條款,明確約定可調整價差的材料范圍、基準價格、風險幅度、調整方法等。
在建設工程有關合同中,未設置建筑材料市場價格波動風險條款或約定不明確的,發承包雙方應盡快簽訂補充協議;合同約定采用固定價格包干的,當市場價格出現了發承包雙方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不屬于商業風險的異常波動時,雙方應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33條規定的情勢變更原則,根據實際情況簽訂補充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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