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關于全省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及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質量專項督查的通報》(以下簡稱《通報》)。《通報》顯示,甘肅全省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在原材料管理、試驗管理和生產質量管理三方面存在不容忽視的問題。
從督查總體情況看,從2020年8月份開始,甘肅全省各市州住建部門及相關單位按照省住建廳的要求,按照企業自查自糾、市(州)住建部門督查的方式,在本轄區內積極組織開展了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及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質量專項監督檢查。全省各地住建部門共檢查168家工程質量檢測機構,359家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下發整改通知書293份,實施行政處罰22起。從2020年10月份起,甘肅省住建廳組織有關專家組成督查組,分別赴蘭州、白銀、武威、金昌、張掖、酒泉、嘉峪關、蘭州新區等市州,對各地專項監督檢查工作進行督查指導,并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方式,通過甘肅省部門協同監管平臺按不低于5%的比例對部分企業進行監督抽查,共抽查13家工程質量檢測機構,24家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重點對檢測機構檢測行為以及是否存在偽造檢測數據、出具虛假檢測報告等問題,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原材料質量、生產過程、產品出廠質量控制及專項試驗室運行情況等進行檢查。據統計,本次專項抽查共檢查了932項內容,符合745項,檢查項符合率79.9%。共發現各類問題174條,下發《質量安全問題整改通知書》25份,建設行政執法建議書4份。
根據檢查情況看,全省未發生因工程質量檢測及預拌混凝土產品問題導致的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工程質量總體基本可控。但是,檢查中也發現行業監管部門及工程質量檢測、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和薄弱環節。
督查顯示,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原材料管理方面。部分企業原材料采購、使用管理制度不健全,原材料進場把關不嚴。部分企業進場原材料無臺賬,進場驗收流于形式,進場復檢頻次不符合規范要求,個別企業材料進場未檢測或者檢測項目不全。部分企業試驗人員不掌握外加劑檢測方法,有編造數據和不檢測現象。二是試驗管理方面。部分企業對專項試驗室的重視程度不足,疏于管理,對技術人員的培訓不到位,部分試驗檢測人員對現行規范、標準不熟悉、技術水平較低。部分企業試驗室區域劃分不合理,部分試驗儀器設備安裝或使用環境不符合要求,混凝土、水泥成型室、標養室溫濕度不符合要求。個別企業試驗儀器設備未按規定進行檢定或檢定已過期,個別設備已不能正常使用。部分企業原始試驗數據記錄不規范,有些試驗內容沒有原始記錄,個別試驗數據記錄的真實性和準確性無法保證。部分企業技術人員執行的試驗方法不符合標準要求。三是生產質量管理方面。部分企業未按現行相關標準進行混凝土設計試配,混凝土配合比管理不到位。部分企業未嚴格按試驗室提供的配合比進行生產,隨意調整混凝土配合比。部分企業混凝土出廠把關不嚴,出廠檢驗取樣數量不符合規范要求,對混凝土抗滲性能未檢測或編造試驗數據。部分企業砼試件取樣檢測程序不規范,試件標識混亂,未按年度連續編號并建立取樣臺賬,部分試件過期未檢測,個別企業廠內存在無任何標識的試件,存在試件造假嫌疑。大部分企業不重視產品質量統計分析,未利用統計分析結果指導生產。個別企業現場抽測的混凝土試件抗壓強度低于設計強度。
《通報》要求,建設單位應加強預拌混凝土使用過程質量管理,保證合理工期和造價,不得直接采購預拌混凝土或指定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要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建立健全生產管理制度和質量保障體系,貫徹落實《甘肅省預拌混凝土質量管理辦法》,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組織生產,加強原材料、生產過程質量管理、出廠檢驗及運輸泵送的質量控制,強化專項試驗室能力建設,確保預拌混凝土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應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開展檢測業務,嚴格履行主體責任,規范內部管理及檢測程序,加強收樣把關,強化關鍵崗位人員的理論知識及操作技能的培訓,規范檢測行為,提升檢測工作水平,對檢測數據和檢測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施工、監理單位應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加強對預拌混凝土質量及項目質量檢測工作的施工管理,嚴格落實見證取樣制度,確保工程質量。混凝土企業應按照規定實現綠色環保生產,積極推廣使用機制砂石。各地住建部門要積極推動城區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預拌砂漿的應用,鼓勵混凝土企業積極開展科技研發工作,發展預拌砂漿生產,提高預拌砂漿供給能力,為施工揚塵控制和工程質量提升作出積極貢獻。(甘肅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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