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近日獲悉,為指導各地積極穩妥實施城市更新行動,防止沿用過度房地產化的開發建設方式、大拆大建、急功近利等問題,住建部研究起草了《關于在實施城市更新行動中防止大拆大建問題的通知》(下稱《通知》),并于日前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通知》指出,實施城市更新行動,要順應城市發展規律,尊重人民群眾意愿,以內涵集約、綠色低碳發展為路徑,轉變城市開發建設方式,堅持“留改拆”并舉,以保留利用提升為主,嚴管大拆大建,加強修繕改造,注重提升功能,增強城市活力。
根據《通知》,在“堅持劃定底線,防止城市更新變形走樣”方面,要求嚴格控制大規模拆除,原則上老城區更新單元(片區)或項目內拆除建筑面積不應大于現狀總建筑面積的20%;嚴格控制大規模增建,原則上更新單元(片區)或項目內拆建比不宜大于2;嚴格控制大規模搬遷,更新單元(片區)或項目居民就地、就近安置率不宜低于50%;確保住房租賃市場供需平穩,統籌解決新市民、低收入困難群眾等重點群體租賃住房問題,住房租金年度漲幅不超過5%。
在“堅持應留盡留,全力保持城市記憶”方面,要求保留利用既有建筑,保持老城格局尺度,延續城市特色風貌。
在“堅持量力而行,穩妥推進改造提升”方面,要求加強統籌謀劃,不忽視地方實際和居民意愿,不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不運動式、盲目實施城市更新;探索可持續更新模式,不沿用過度房地產化的開發建設方式,不片面追求規模擴張帶來的短期效益和經濟利益;加快補足功能短板,不做穿衣戴帽、涂脂抹粉的表面功夫,不搞脫離實際、勞民傷財的政績工程和形象工程;提高城市安全韌性,不重地上輕地下,不過度景觀化、亮化,不增加城市安全風險。(鐘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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