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加快推動新型儲能發展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將發展新型儲能作為提升能源電力系統調節能力、綜合效率和安全保障能力,支撐新型電力系統建設的重要舉措。
國家能源局有關發言人指出,新型儲能具有可以突破傳統電力供需時空限制、精準控制和快速響應的特點,是應對新能源間歇性、波動性的關鍵技術之一,且具有選址布局靈活等多方面優勢,加快新型儲能規模化發展勢在必行。
因此,《意見》要求,到2025年,實現新型儲能從商業化初期向規模化發展轉變,到2030年,實現新型儲能全面市場化發展,并從強化規劃引導、推動技術進步、完善政策機制、規范行業管理等方面明確了14項主要任務和工作要點。
首先,發展新型儲能將堅持全局視野和系統思維,國家和各地統籌研究編制新型儲能規劃,進一步明確“十四五”及中長期新型儲能發展目標及重點任務。行業管理方面也將進一步規范。
此外,為了營造新型儲能發展的健康環境,《意見》明確了新型儲能獨立市場主體地位,并將健全新型儲能價格機制和“新能源+儲能”項目激勵機制。 (丁 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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