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三角一體化示范區先行啟動區規劃建設導則于10月9日正式發布,這是我國第一部跨省域的規劃建設導則,將助力示范區先行啟動區實現“一套標準管品質”。
該導則適用于先行啟動區范圍(660平方公里),示范區整體范圍(2413平方公里)可參照執行。導則將為規劃管理人員在規劃建設、審批過程中提供依據,為規劃設計人員編制規劃和開展工程設計提供技術指導。規劃建設導則是示范區又一項重要制度創新成果。
規劃建設導則的核心內容
示范區的建設必須體現一體化和高質量的要求,必須體現生態綠色引領。規劃建設領域涉及范圍較多,按照聚焦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分步推進的原則,重點聚焦生態環境、城市設計、綜合交通等3個重點領域,形成1.0版本。
三方面主要內容為:
生態環境——構建人類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生態格局。從生態空間、生態景觀、生態環境三個方面建構了示范區生態環境保護管控指標體系,錨固以水為脈、林田共生、藍綠交織的自然生態格局,引導河湖濕地、林地、農田生態系統修復和景觀優化,打造覆蓋城鄉、活力多元、人在畫中游的全域風景體系,促進區域水環境、大氣環境、土壤環境協同保護與治理。
城市設計——塑造江南韻、小鎮味和現代風共鳴的生活場景。從城鎮和鄉村兩個方面構建了示范區城市設計管控指標體系,完善示范區歷史文化保護體系,加強各類物質與非物質歷史文化遺產傳承與活化,完整展現不同歷史時期的城鄉空間脈絡和文化風貌,彰顯示范區的自然生態、城鎮空間與地方文化三大特色,營造滿足未來生產生活需求的人居環境。
綜合交通——打造綠色高效多樣的綜合交通系統。從公共交通、道路交通、特色交通和智慧交通四個方面建構了示范區綜合交通管控(指標)體系,以交通樞紐為核心整合空間要素和配置資源,探索跨省域交通一體化銜接技術,創新以大數據為基礎的智慧交通組織方式,踐行綠色出行,助力實現“雙碳”目標。
規劃建設導則的主要特點
作為全國第一部跨省域規劃建設導則,示范區重點突出跨界協同、突出生態綠色、突出品質示范、突出韌性安全。
它的主要亮點是4個:
跨域一體,明確需要共同遵守的規劃管控底線與標準。針對三地標準不協調、不統一而造成的功能不匹配、空間不協調、管理不精細等問題,在借鑒世界各地跨界共建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對青浦、吳江、嘉善三地現行標準進行研判與優化,合理確定先行啟動區660平方公里統一的技術標準,助推形成一體化空間格局。
探索“就高不就低”的規劃標準。作為示范區踐行高標準建設和高質量發展目標的基礎性工作,通過全新的“3+1+X”模式(3是指青浦區、吳江區、嘉善縣三地現行標準,1是指遵循國家統一標準為前提,X是指借鑒國內外先進經驗),探索“就高不就低”的規劃標準研判路徑,力爭每一項指標的論證過程清晰可辨,充分體現標準制定的先進性與科學性,保障示范區高質量目標的具體落實。
實施“水、林、田、鎮、村”全要素綜合管控。示范區現狀處于各種建設與非建設交織混存的狀態,且未來包含活力城區、特色小鎮、美麗村莊等不同類型區域,具有空間、形態、功能上的特殊性與復雜性。在自然資源部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的背景下,導則改變過去偏重于城鎮集中建設區的做法,打破原有城與鄉、新與舊相互分離的體系,落實統籌城鎮、鄉村與水、林、田生命共同體的要求。統籌協調所有空間要素,構建新舊協同、城鄉融合的國土空間規劃建設新標準。
統籌底線管控與彈性發展。堅持“剛彈”兩級管控規則,為示范區的規劃編制及其管理提供了從“標準”到“指引”的多重技術依據。規劃建設導則提出了100個核心管控指標,其中30個是強制性指標,70個是引導性指標。強制性指標針對規劃建設中所需要遵循的底線制定,是必須遵照執行的內容;引導性指標則是針對規劃建設的探索性、創新性要求,著眼于協調性、兼容性以及必要的彈性空間,引導采用最為合理的規劃設計方案,促進示范區空間環境品質的全面提升。規劃建設導則特別強調,示范區先行啟動區的新建地區應按照本導則要求進行規劃建設,更新地區宜按照本導則要求進行規劃建設。(于明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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