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9月27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農業農村部、體育總局等八部委聯合發布《關于印發全國特色小鎮規范健康發展導則的通知(發改規劃〔2021〕1383號)》。
據導則顯示,市場監管總局近年來各地區特色小鎮建設取得一定成效,涌現出一批精品特色小鎮,促進了經濟轉型升級和新型城鎮化建設,但也出現了部分特色小鎮概念混淆、內涵不清、主導產業薄弱等問題。為加強對特色小鎮發展的指導引導、規范管理和激勵約束,結合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實踐探索,現圍繞特色小鎮發展定位、空間布局、質量效益、管理方式和底線約束等方面,提出普適性操作性的基本指引。
據悉,本導則分為發展定位、空間布局、質量效益、管理方式、底線約束五方面。要求準確把握特色小鎮發展定位,明確概念內涵、功能作用和主導產業,將之作為發展特色小鎮的基礎和前提。遵循經濟規律、城鎮化規律和城鄉融合發展趨勢,因地制宜、實事求是,合理謀劃設計特色小鎮空間布局。堅持質量第一、效益優先,確保特色小鎮投入強度夠、質效水平高、創新活力足、低碳效應強。堅持高標準、嚴要求,統籌加強特色小鎮建設發展的全環節管控,建立特色小鎮全生命期管理機制。加強對特色小鎮建設的動態監管,有效防范各類潛在風險,確保不突破各項紅線底線。
值得注意的是,在底線約束方面,特別強調了“合規用地底線、生態環保底線、債務防控底線、房住不炒底線、安全生產底線”五條底線。其中,要嚴格落實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城鎮開發邊界,不得改變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空間管控內容,遏制耕地“非農化”、防止“非糧化”。嚴防房地產化傾向,特色小鎮建設用地主要用于發展特色產業,其中住宅用地主要用于滿足特色小鎮內就業人員自住需求和職住平衡要求。
同時,在底線約束的監測監督管理方面要求,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加強動態監管,對違反“合規用地底線、生態環保底線、債務防控底線、房住不炒底線、安全生產底線”五條底線的行為要限期整改,對性質嚴重的要抓緊清理;對行政建制鎮錯誤命名的虛假“特色小鎮”、單純房地產開發等項目自我冠名的“某某小鎮”,以及停留在紙面上、并未開工建設的虛擬“特色小鎮”,要立即除名。各級發展改革部門在開展項目審批(核準、備案)等工作時,應加強對項目名稱的把關指導,規范使用特色小鎮全稱、防止簡稱為小鎮,防止各省份特色小鎮清單外項目命名為“特色小鎮”。(建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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