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住建局、蘭州新區城鄉建設和交通管理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六穩”“六保”要求,進一步減輕建筑企業負擔,推動信用體系建設,激發市場主體活力,保障工程質量安全,省住建廳聯合8部門制定印發了《關于推進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實行工程擔保制度的實施意見》(甘建建〔2020〕215號),對推進工程擔保提出了明確要求。同時,為進一步強化我省工程擔保業務組織管理、風險控制和資金監管等工作,進一步推進工程擔保制度落實,我廳印發了《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推動工程擔保制度落實的通知》 ( 甘建建〔2020〕347號 ),并會同甘肅省土木建筑學會制定《甘肅省工程擔保管理辦法(試行)》(甘土建會﹝2020﹞38 號 )及相應的擔保行業規定,為進一步規范擔保從業行為,促進建筑業健康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近期,甘肅省土木建筑學會按照《管理辦法》,積極推動工程擔保人合格名錄制度落實,認定甘肅建泰工程擔保有限公司、甘肅力誠博文工程擔保有限公司、甘肅省住房置業擔保有限責任公司為第一批具備工程擔保能力的工程擔保保證人。為有效防范化解保證人履約風險和處置保證人應急代償責任風險,合格擔保保證人已繳納擔保人風險保證金1000萬元。
各級住建部門把推動工程擔保制度作為深化建筑業改革、增強建筑企業活力的有力舉措,深入貫徹落實我省《實施意見》精神,切實加大工程擔保制度落實,不得再對進入甘肅省工程擔保合格名錄的單位另行設定門檻。要督促各有關單位接受符合要求的工程擔保保證人出具的工程保函,對于企業能夠提供符合要求保函的一律采用工程保函替代保證金,已經以現金方式繳納的保證金可用工程保函替換。
各級住建部門要強化與人社部門的銜接溝通,協調配合市(州)、縣(區)人社部門進一步強化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監管,大力實施農民工工資支付保證金差別化管理,切實加大農民工工資支付擔保推進力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符合要求的工程擔保保證人出具的農民工工資支付擔保保函。
下一步,我廳將聯合甘肅省土木建筑學會建立我省工程擔保監管系統,對工程擔保全過程進行信息化監管,加強工程擔保業務系統監管,提升風險控制能力。各級住建部門要充分發揮全省工程擔保管理系統動態監管作用,加強對本行政區域的擔保人及擔保保函的監管,確保工程擔保行業良性發展,推動工程擔保制度有力實施。
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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