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官網發布的《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通報2021年第二批典型違法案件》顯示:為充分發揮典型違法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增強市場主體的守法意識,有效維護住房城鄉建設行業市場秩序,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通報2021年第二批典型違法案件,涉及承德兩家:
1.承德金納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未辦理施工許可證擅自開工建設案
該企業在隆化縣建設的納米氣凝膠產業園納米巖棉產業園-1#廠房項目,未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擅自開工建設,其行為違反了《建筑法》第7條的規定。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57條、第73條和《建筑法》第64條的規定,隆化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其作出罰款76974元的行政處罰,對其直接負責人王鵬作出罰款3848.7元的行政處罰。
2.寬城滿族自治縣柳泉商貿有限公司未進行消防驗收備案擅自投入使用案
該企業在寬城滿族自治縣建設的柳泉商貿綜合樓,未按規定進行消防驗收備案擅自投入使用,其行為違反了《消防法》第13條的規定。依據《消防法》第58條的規定,寬城滿族自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其作出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官方公眾號
官方視頻號
官方微博號
官方百家號
官方抖音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