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石家莊市堅持政府推動、市民參與、城鄉統籌、因地制宜,有序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提高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水平,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石家莊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將于5月1日起實施。近日,石家莊市城管局就《條例》相關條款及后續執行等進行詳細解讀。
●四分類表述更具體 便于分類
石家莊市生活垃圾按照四分法的原則確定,具體包括可回收物、廚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條例》明確的生活垃圾四大類,表述得更加具體,便于市民和單位分類。
“我們在家至少需要準備兩類垃圾桶,一類專門盛放廚余垃圾,它具有含水率高、易腐爛發酵發臭等特點,比如菜葉、果皮、剩飯類;另一類盛放其他垃圾,比如用過的紙巾、面膜、塵土等。”石家莊市垃圾分類辦公室綜合組組長張曉丹介紹說,生活垃圾中未經污染且適宜回收循環利用的物質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則是對人體或生態產生直接或間接影響的物質,包括燈管、充電電池類。
在責任主體的明確方面,《條例》里規定得更加具體,權責更加明確。確立了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制度,單位、社區、物業服務企業等都要承擔起責任,包括建立日常管理制度、宣傳引導、設置和維護垃圾投放設施、監督糾正不當行為等。
●單位違規 最高可罰50萬元
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涉及前端分類投放、收集、運轉、末端處置等系列環節。
《條例》明確,對不按規定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和分類處理生活垃圾等行為的單位和個人設定明確處罰標準,同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也要結合實際出發,有些縣(市、區)財政較薄弱,很難達到要求,石家莊市將通過運用獎勵等方式補齊短板。截至目前,石家莊市基本能夠達到分類運輸要求。
針對相關單位未在指定地點或者指定收集容器、設施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的,由生活垃圾分類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單位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個人違規 并非一次投放不對就罰
針對居民個人未將生活垃圾投放至相應容器的,例如將廚余垃圾投放至可回收垃圾桶中、亂倒可回收大件垃圾等行為,《條例》明確將給予100元以下罰款。但是受到處罰的個人,自愿參加生活垃圾分類相關社區服務活動的,可以依法從輕、減輕處罰。
“《條例》實施初期肯定會有難度。從其他先行開展這項工作的城市來看,在生活垃圾開展初期,需要投入較大的人力物力,因此,《條例》在設計上對單位和個人進行了有效的區分。個人違反相關規定的,處罰較輕,立法本意還是以說服教育為主;對單位處罰額度較大,強化單位作為責任人的管理責任。”石家莊市城管局法規處處長陳明分析說。
這樣區別對待將更有利于《條例》貫徹執行。從法條表述上來看,責令改正是執法中的必經環節,如果改正了,就不再處罰了。這種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立法方式,對生活垃圾分類來說更為合適,只有全社會廣泛動員,積極參與,自覺遵守,石家莊市的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才會取得較為理想的效果。
●“撤桶”戰術強化督促 垃圾分類宣傳深入推進
“目前,石市市民垃圾分類意識已經初步養成,但在具體分類上,可能還做不到非常細致,這對下一步《條例》執行可能會有一點影響。所以我們積極探索‘定時定點’投放的制度。撤桶并點就是定點投放的一種形式。”石家莊市垃圾分類辦公室專班負責人李賀介紹說。
根據小區居住戶數,集中建立投放點,一方面,方便管理員清潔衛生,另一方面,分類指導員也能在投放點給居民提供更細致的指導,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等一系列環節都將有跡可循。
“撤桶并點的最終目的還是在于幫助大家養成分類習慣。”石家莊市城管局三級調研員、市垃圾分類辦公室副主任孫魁全表示,《條例》實施之后,為進一步提高分類的準確性、投放的便利性和垃圾資源化利用水平,將嚴格按照《條例》要求,強化投放主體責任,讓垃圾分類持續引領低碳生活新時尚。
同時,石家莊市垃圾分類辦公室還將邀請相關專家、工作人員深入街道、社區,向居民開展講堂、培訓,普及《條例》內容,做好引導規范,確保《條例》實施家喻戶曉,減少執法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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