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張家口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開發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簡稱《意見》)正式印發實施。從加大放權賦能力度、創新審批流程方式、提升政務服務水平三個方面提出了14項重點改革舉措,力促開發區建設提速增效。
在創新審批流程方面,制定一系列創新性措施,重點包括健全工程建設項目“全鏈條”審批機制,推進開發區土地收儲和預審改革,統籌推進“一張藍圖”項目實施;創新開發區用地供給改革,推行“帶方案出讓土地”“標準地+承諾制”“一二級土地時長共同推進”等改革方式,提高土地手續辦理效率;試行“函證結合”備案審批方式,將開發區項目“四階段”審批程序與冬奧項目審批改革制度充分銜接;在市場準入、生產許可、證明事項等領域,推行告知承諾制改革等。
“該《意見》的實施將普惠全市16家開發區。”市行政審批局副局長夏海剛介紹,市行政審批局將進一步加大對開發區放權賦能力度,推動有條件的開發區成立行政審批局,不具備條件的開發區在所屬縣區行政審批局設立審批專區,對開發區審批事項實行全程代辦,優先辦理。據悉,為進一步提升政務服務水平,對項目實施全程代辦領辦機制,成立專職代辦隊伍服務企業;對進駐開發區內企業水電氣暖等公用設施接入實施并聯審批,實行“一站式”上門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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