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王富亮) 為了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政府職能轉變,規范行政審批行為,提高行政審批效率,優化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辦理流程,唐河縣住建局依據《河南省住建廳關于實行建筑工程施工許可一站式辦理的通知》(豫建﹝2018﹞180號)、《南陽市住建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通知》(宛建﹝2020﹞159號)等文件要求,在全縣范圍內實施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告知承諾制+容缺受理”機制,達到“施工許可快辦理、工程項目快開工、經濟效益快凸顯”的多贏局面。
申請人在提出施工許可辦理申請時,只需提交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承諾書等主要材料。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通知書、施工合同等其他材料,通過書面形式承諾,在規定時限內(一個月),補齊符合標準的容缺材料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后果的,直接作出批準決定。建設單位到期未提交或提交不完整的,直接撤銷施工許可并追究申請人的相應責任。同時,將申請人不履行承諾的不良行為納入信用評價體系,及時向社會公開,按照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守信聯合激勵機制和失信聯合懲戒給予信用處理,構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
通過“容缺受理”機制的運行,先辦事后補材料,有效縮短項目審批時間,加速項目落地。目前,唐河縣“建筑工程施工許可”事項辦結時限成功縮減至2個工作日,已辦理了建控•江山匯、樂福佳苑等6個大項目,“放管服”改革進一步深化,營商環境和便民服務得到進一步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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