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紀委監委編寫的黨員干部黨紀法規教育讀本《紀律在身邊2——違紀違法案例解析100篇》由中國方正出版社出版,在全國公開發行。該書圍繞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關注的熱點問題,通過情景問答、以案說紀、漫畫圖解等形式,深入淺出地進行解讀。近期,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將選登部分內容。
惠民補貼豈能用來作人情
我該怎么辦?
最近,街道負責審批惠民補貼的老李很煩惱。原來,前段時間當地政府公布了年度惠民財政補貼申領政策后,就不斷有一些明知不符合補貼申請條件的親朋好友來找他,希望他可以在審核資格時對他們“寬松一些”。老李犯了難,如果真幫了親戚朋友,后果會怎樣呢?
“紀律君”如是說
一直以來,社會保障、政策扶持、扶貧脫貧、救災救濟款物分配等事項都是解決民生問題的重要內容,涉及廣大群眾切身利益,理應按照民主決策程序執行。但在政策落實中,個別黨員干部出現“優親厚友”“親疏遠近”等行為,不但損害了廣大群眾的利益,也破壞了黨群、干群關系,應當按照黨內法規給予相應處理。
《黨紀處分條例》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在社會保障、政策扶持、扶貧脫貧、救災救濟款物分配等事項中優親厚友、明顯有失公平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除了上述行為,如果在落實民生保障工作時借機對群眾吃拿卡要,則同時違反了《黨紀處分條例》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一款第五項“在辦理涉及群眾事務時刁難群眾、吃拿卡要”的規定,應當合并處理,其中對在扶貧領域借機對群眾吃拿卡要的,還要從重或者加重處分。如果存在收受或者索取他人財物的情形,涉嫌受賄的,應當受到黨紀國法的雙重處罰。
老李負責審批的惠民補貼屬于社會保障事項,應該嚴格按照審批規定辦理,千萬不能礙于情面,對不符合條件的親朋好友網開一面,否則很可能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相關案例
2011年,天津市河北區建昌道街道福橋里社區居民王某某在不符合條件的情況下,通過辦事處原副主任馮某洪、街道居民科原科長朱某等人的審核批準,順利申領低保。2014年,馮某洪曾接到王某某家庭違規享受低保的反映,經查情況屬實,但仍未予停發。2016年,何某主持街道社區工作科工作期間,曾帶領科室干部王某、劉某對王某某申領低保情況開展過復核,但礙于情面,沒有提出任何異議。直到2018年9月,因超過申請時限,王某某一家的低保才被停發。2020年1月,馮某洪受到黨內警告處分;2020年4月,朱某、何某、王某、劉某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延伸閱讀
社會保障、扶貧脫貧等事項與老百姓利益切身相關,但從實踐中曝出的案例來看,“為熟人破例”“有人情好辦事”等情況仍然屢見不鮮,甚至有的地方形成了“上行下效”“你通融我通融”的潛規則,層層監管形同虛設,環環把關者成了“稻草人”。這看似事情不大,其實滋生了特權,損害了社會的公平正義。
古人說:“治官事則不營私家,在公門則不言貨利,當公法則不阿親戚。”這句話警示我們,手握公權就得公事公辦,不能為熟人破例,也不能為交情讓路。黨員干部有責任按照制度規定為老百姓服務。只有做到制度面前一把尺子、一個標準,所有人一律平等,才能切實讓好政策惠及更多需要保障的群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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