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河北省石家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關于《石家莊市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簡稱《征求意見稿》)。
石家莊市住建局表示,此舉是為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保護購房人的合法權益,規范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督管理,保障工程建設順利完成。
按照《征求意見稿》,項目取得預售許可的工程節點至竣工驗收備案期間的工程建設投入為項目重點監管資金,其余為非重點監管資金。重點監管資金必須用于本項目工程建設,保障工程順利建成。非重點監管資金優先用于本項目工程建設,可償還項目貸款及房地產開發企業正常經營性支出。
項目重點監管資金總額應在商品房預售監管協議中予以載明。房地產開發企業應保證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后2個月內通過預售房款或自有資金打入監管賬戶,確保監管賬戶余額達到重點監管資金總額要求,否則將暫停其對應預售許可證范圍的網簽業務。重點監管資金入賬達到要求后,方可繼續進行網簽。
按照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使用商品房預售重點監管資金,應當按照工程建設進度控制節點向監管機構提出用款申請(1個預售許可證含多幢房屋的,工程建設進度控制節點按其中進度最低的實際節點計算),并不得突破規定的重點監管資金繳存標準。
按照規定,石家莊實行差異化監管,根據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信息記錄,經監管機構申報、市住建局批準可調整相應資金監管額度:房地產開發企業有“良好行為”信用信息記錄的,監管資金比例額度調整為監管資金總額的80%。房地產開發企業有“不良行為”信用信息記錄的,監管資金比例額度調整為監管資金總額的110%。房地產開發企業被列入“黑名單”的,監管資金比例額度調整為監管資金總額的120%。
《征求意見稿》指出,監管機構應定期對開發企業的預售資金繳存和支取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的,應約談企業整改,并可以采取暫停監管資金撥付、暫停網簽、記入信用信息記錄和移交相關部門實施行政處罰等措施,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門查處。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認為,預售資金監管成為房企“無法繞過去的”的一種制度。過去房企有時可以通過各種方式規避,但現在如果違反相關規定則將被暫停網簽資格等,這有助于規范房企預售資金的監管,具有積極的意義。
值得一提的是,一個月內,石家莊市已兩次加碼預售監管政策。
石家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于11月7日發布《關于調整石家莊市商品房項目預售許可形象進度的公告》,該政策提到,為進一步規范石家莊市房地產開發秩序,切實維護和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避免房地產開發企業因實力不足導致項目延期交房甚至“爛尾”風險問題,對石家莊市商品房預售許可形象進度進行調整。
按照規定,2021年11月8日后出讓的房地產開發項目(不包括納入房地產解遺、爛尾樓、專項整治臺賬和納入歷史遺留的城中村、舊城改造臺賬項目),傳統建筑預售許可形象進度由設計總層數的三分之一提高至主體封頂;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裝配式建筑和中央商務區商品房項目繼續按原政策執行。
石家莊在提高預售許可門檻的背后,或也和石家莊持續整治“爛尾樓”項目工作有關。
今年9月9日,石家莊市政府官方微信號“石家莊發布”的信息顯示,石家莊市堅持依法依規、正本清源、穩妥有序地解決房地產歷史遺留問題,自8月7日以來,先后公布了5批次44個 “爛尾樓”項目整治工作方案,歷史形成的、納入省解遺辦臺賬的“爛尾樓”項目現已公布完畢。石家莊市將嚴格按照公布的時間節點、解決方案,一項一項去完成,確保給社會和人民群眾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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