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的實踐探索,發揮典型案例的示范和指導作用,自然資源部辦公廳近日印發《關于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典型案例的通知》(第三批)(以下簡稱《通知》),向各地推薦11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典型案例。
這11個典型案例分別是:福建省三明市林權改革和碳匯交易促進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案例、云南省元陽縣阿者科村發展生態旅游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案例、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青山村建立水基金促進市場化多元化生態保護補償案例、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賀蘭縣“稻漁空間”一二三產融合促進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案例、吉林省撫松縣發展生態產業推動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案例、廣東省南澳縣“生態立島”促進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案例、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市馮家江生態治理與綜合開發案例、海南省儋州市蓮花山礦山生態修復及價值實現案例、德國生態賬戶及生態積分案例、美國馬里蘭州馬福德農場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案例、澳大利亞土壤碳匯案例。
《通知》要求各地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學習借鑒,并組織市縣積極探索創新,加快建立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推動形成“保護者受益、使用者付費、破壞者賠償”的利益導向。各地區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經驗,要及時總結上報,自然資源部將不定期向各地推薦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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