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市財政局聯合印發《重慶市城鎮住房保障家庭租賃補貼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補貼辦法》)。《補貼辦法》自今年7月起在中心城區施行,待試行成功、條件成熟后,逐步在全市推開。
《補貼辦法》指出,租賃補貼保障對象為本市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的家庭和公交司機、環衛工人。其中,申請補貼的城鎮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應符合本市關于低保、低收入保障家庭的認定標準;本市其他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的家庭和公交司機、環衛工人申請租賃補貼,主申請人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一是具有本市戶籍(公交司機、環衛工人不限戶籍);二是在中心城區就業且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同時在中心城區連續繳納1年以上的城鎮職工社會保險或住房公積金,且處于在繳狀態(補繳不計算連續);三是家庭收入、財產、住房在規定標準以內;四是未享受其他方式的住房保障;五是在中心城區租房居住。
租賃補貼面積標準為1人戶20平方米/人、2人戶及以上15平方米/人,補貼人數以申請人數為準,每個家庭補貼面積總和不超過6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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