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山東省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印發關于《青島市推進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指出,到2022年,青島市城鎮新建民用建筑中綠色建筑占比達100%,城鎮新建建筑裝配化建造方式占比達到50%。
《通知》指出,推廣裝配化建造方式,完善裝配式建筑發展配套支持政策,大力發展裝配式混凝土建筑和鋼結構建筑,鼓勵主體結構豎向構件圍護墻采用墻體、保溫、隔熱、裝飾一體化。推進裝配式建筑評價,規范評價過程管理。健全項目設計、部品部件生產、施工等全過程管理體系,確保裝配式建筑標準落實和工程質量安全。
《通知》要求,推廣綠色建材應用,推進綠色建材認證,制定應用政策措施。開展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推廣試點城市建設,不斷提高綠色建材應用比例,培育綠色建材示范產品、企業和工程。到2022年,綠色建材和綠色建筑政府采購需求標準基本形成,政策措施體系和工作機制逐步完善,政府采購工程建筑品質得到提升,綠色消費理念進一步增強。
此外,要全面提升綠色建筑實施水平。城鎮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加強設計、圖審、施工、監理、驗收全過程閉合監管,確保綠色建筑標準落實。5000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政府投資或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居住建筑和建筑面積大于10萬平方米的居住建筑項目應執行一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政府投資或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公共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應執行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機關辦公建筑應執行三星級綠色建筑標準。
《通知》還對推進星級綠色建筑認定標識作出要求。為進一步規范青島市綠色建筑標識認定管理,建立完善綠色建筑標識申報、審查、公示、撤銷制度,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加強專家委員會、第三方檢測、科技研發等相關能力建設,提高綠色建筑星級標識認定工作效率和水平。(中國建材報記者:張亞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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