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出臺《關于加快推進新增工業用地“標準地”出讓的實施意見》,眾多的評估事項由原來的企業辦變為現在的政府辦,企業項目用地審批手續簡單、審批時限縮短,由過去的“項目等地”變成現在的“地等項目”。提高了我省土地供應效率,實現了政府用服務吸引企業早落地、多落地的效果。
省自然資源廳相關處室負責人介紹,“標準地”是指在城鎮開發邊界內具備供地條件的區域,對新增工業項目用地先行完成區域評估、設定控制指標,實現項目動工開發所必需的通水、通電、通路、通訊、通排水和土地平整等基本條件的國有建設用地。通俗一點來說,“標準地”出讓就是政府在先行完成區域評估和通平條件基礎上,結合本地實際,把每一塊建設用地的產業導向、規劃條件、能耗、污染排放、單位產出等指標予以明確,隨同土地一起出讓,企業拿地后短期內即可開工,建成投產后按照法定條件和既定標準進行驗收。
一個項目從立項到開工,審批報建環節多,前期工作耗時長。省自然資源廳相關處室負責人說,對企業來說,實行“標準地”出讓,最大的好處就是審批手續簡單、審批時限縮短。一方面,“標準地”出讓實行區域統一評估,原來由企業逐項辦理的壓覆重要礦產資源評估、水土保持區域評估等多個評估事項,改為土地出讓前,由政府統一打包辦理,變企業辦為政府辦,企業減少了項目審批環節,由過去的“項目等地”變成現在的“地等項目”。“標準地”的核心內容就是將規劃、能耗、環境、建設等指標作為土地“招拍掛”的前置條件,這就意味著在土地出讓公告發布之日起就具備了項目實施的必要條件,企業可以根據“標準”,參加“招拍掛”取得土地后,提前開展施工前的準備,相關部門也可以提前介入指導開展審批相關服務,從而給企業節約了大量的時間,做到了企業拿地即可開工,實現了政府用服務吸引企業早落地、多落地的效果。
另一方面,“標準地”出讓實行企業“承諾即開工”,市縣政府結合本地實際確定“承諾即開工”事項清單,企業取得“標準地”后,凡是在地方政府確定清單內的事項且符合相關要求的,作出書面承諾即可開工建設,待竣工驗收前補齊相關審批手續,變審批辦為承諾辦。
據介紹,“標準地”出讓促進了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在土地供應前,政府部門可以根據國土空間規劃、準入行業、投資額度等標準,明確項目用地規模,避免了項目用地貪大求全、大量拿地甚至圈地行為,使土地資源得到了更加高效的利用。(記者李晶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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