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社廳等六部門日前印發《關于深化創建“無欠薪項目部”活動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福建省深化創建“無欠薪項目部”活動進行部署,進一步提升創建活動質量,將“無欠薪項目部”打造成“金字招牌”,切實預防和解決工程建設領域欠薪問題。
自2014年福建省部署開展創建“無欠薪項目部”活動以來,工程建設領域勞動用工管理和工資支付行為持續規范,但仍有一些導致欠薪的源頭性問題亟待解決。
此次下發的《通知》明確了創建“無欠薪項目部”活動實施范圍:福建省行政區域內房建市政(含裝修裝飾)、交通運輸、水利、鐵路、通信、電力等工程建設項目。但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下(含)或建筑面積在500平米以下(含)或施工期在90天以內(含)的工程建設項目,可以不參與創建活動。
此外,福建要求落實根治欠薪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及時足額支付工程款和人工費,無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未批先建、墊資建設等問題,勞動用工、工資支付、維權公示、資料歸檔要實行規范化管理。
該《通知》強調,要建立無欠薪標桿項目認定評選機制,各地市人社部門、行業主管部門按照《無欠薪標桿項目認定評選細則》對工程項目進行評分,得分在95分以上(含)的,可認定為“無欠薪標桿項目”。“無欠薪標桿項目”可享受全額返還工資保證金、表揚獎勵、信用管理加分等激勵政策。 (鄭江洛)
官方公眾號
官方視頻號
官方微博號
官方百家號
官方抖音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