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哈爾濱市住建局獲悉,《哈爾濱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指導方案》即日起實施。實施范圍為九城區,各縣(市)可參照本方案自行制定相關工作實施方案。依據《方案》,對于由相關業主出資、電梯權屬歸業主共同所有的加裝電梯項目,市級財政按照每部電梯15萬元給予定額資金補助,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電梯使用登記證書的加裝電梯項目,可申請政府補助資金。
《方案》提出,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應由擬加裝電梯的單元全體業主自行協商,經本單元專有部分面積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且參與表決者中專有部分面積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同意,且本單元其他業主無反對意見,達成加裝電梯意愿。申請人向所在地社區居民委員會提交申請,社區居民委員會審核材料是否齊全,同時在小區內顯著位置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項目竣工驗收完成后,經區住建局審核,同時將相關資料移交城建檔案管理部門,辦理驗收資料備案后,申請人可依據操作程序申請領取補助資金。(記者 邢漢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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