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日,國務院印發《關于同意將安徽省黟縣列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的批復》,黟縣正式成為我國第137座國家歷史文化名城。
黟縣歷史悠久,有2200多年建制史,是徽文化傳承與發展的核心區域。黟縣縣城是地域特色鮮明的“千年古城”,古城西枕東岳山、東望余家山,漳河從古城東部繞城穿過,四周山體層巒疊嶂,構成了“枕山、環水、面屏”景觀格局,山、水、城和諧相融,是古徽州地區“天人合一”城市選址思想的重要范例。古城內街巷保存完好,兩側建筑保持了完整真實的歷史風貌,街區內原住民保留著“原汁原味”的方言習俗、傳統業態和生活生產方式,歷史街巷充滿活力。
黟縣素有“中國明清古民居博物館”之稱,全域擁有豐富的歷史文化遺產,包括1處世界文化遺產“中國皖南古村落——西遞、宏村”、各級文物保護單位92處、登記不可移動文物1684處、歷史建筑507處、歷史文化街區3片、中國歷史文化名村6個、中國傳統村落44個,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66項,此外,還保存有數量眾多的古橋、古井、古匾額、古楹聯、古樹名木、水口等歷史環境要素,具有突出的歷史文化價值。
申報國家歷史文化名城,是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舉措。2016年,安徽省人民政府正式向國務院申報《關于將黟縣列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的請示》。多年來,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文物局的指導幫助下,按照安徽省委省政府和黃山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黟縣縣委、縣政府積極推進、不斷提升保護管理水平,將古城范圍內的48處文保單位、119處不可移動文物、142處歷史建筑全部列入保護目錄,實施掛牌保護。此外,黟縣以申報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為契機,通過設置名城保護管理機構、完善相關保護法律制度、堅持規劃引領、加大保護資金投入、成立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專家委員會等措施,有力促進歷史文化保護工作機制不斷完善。
黟縣獲批列為第137座國家歷史文化名城,標志著新時代我國歷史文化名城體系得到進一步豐富完善,將有利于陳列在皖南大地上的歷史文化遺產得到更好的保護、傳承和展示,對深入發掘徽州歷史文化價值、促進黟縣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2021年5月2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在城鄉建設中加強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工作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作為《意見》通過審議后首個獲批的國家歷史文化名城,黟縣將貫徹落實好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的新精神新要求,著力推動建立分類科學、保護有力、管理有效的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體系,按照“全縣域、全要素”的理念開展保護工作,統籌保護、利用、傳承,保護歷史文化資源,提升人居環境品質,讓城市留住記憶,讓人們記住鄉愁,為傳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貢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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