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來,合肥市在全省率先積極探索推進“評定分離”試點,推動出臺“評定分離”相關制度辦法。近日,全市首個采用“評定分離”模式招標項目順利完成,交易效果得到了市場各方主體的一致好評,標志著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模式開啟“新篇章”。
有效地解決評標委員會權力過大的問題
作為合肥市首個采用“評定分離”模式招標項目,三十五中學校逸夫實驗樓功能恢復及老校區維修和品質提升施工項目迎來市場廣泛關注。
本次提升改造的合肥市第三十五中,位于合肥蜀山區田埠路與蜀峰路交口東北角,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校區十棟建筑單體屋面、外立面、內墻面、門窗及樓體綜合布線、監控消防等維修改造,總建筑面積約29669.81m2。此外,涉及校園室外總體及智能化等提升改造,合同估算價4600萬元,計劃工期120日歷天。
在新的招標模式中,“評”即評標委員會根據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方法和標準,對投標文件的價格、技術、質量、安全等因素給予定性評審意見,并向招標人推薦一定數量、不排序的定標候選人。“定”即招標人組建定標委員會,根據評標報告,結合項目規模、技術難度等因素,按照既定的規則程序,從中標候選人中擇優確定中標人。
業內人士指出,“評定分離”將“評標委員會評標”與“招標人定標”作為相對獨立的兩個環節開展,有效地解決了評標委員會在評標定標過程中權力過大的問題,發揮專家咨詢和決策參謀作用,壓實招標人項目建設的管理職責,促進交易過程規范透明,交易結果公平公正,為提高全市工程建設的整體品質打下堅實的基礎,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
試行成功基礎上擴大“評定分離”范圍
為了提高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水平,進一步推動建筑業高質量發展,今年初安徽下文要求在省內選擇一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開展“評定分離”試點,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文件的技術、質量、安全、工期、報價的控制能力等因素以及投標人市場信用狀況提供技術咨詢建議,向招標人推薦合格的中標候選人。招標人按照科學民主決策原則,自主擇優確定中標單位。
隨后,合肥多措并舉快速響應,選定一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積極開展“評定分離”試點,助力全市精品工程建設,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在綜合分析和考察借鑒部分省市成熟經驗的基礎上,市公管局研究了具備合肥特色的“評定分離”試行方案,明確使用范圍、具體程序、監督管理等,明確招標人權利。同時,將“評定分離”辦法報市司法局合法性審查,進一步優化招標投標方式,在全省起到帶頭模范作用。
目前,合肥將在試行成功基礎上擴大“評定分離”范圍,此外還在組織制定評定分離招標投標管理新規,未來會進一步明確具體的評審辦法、定標規則及定標候選人的數量。針對市場關注的公平性,有望聯合相關紀律和監管部門建立更科學的監管機制,開展對定標委員會組成和定標過程的全面監督。(吳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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