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印發《參加生活垃圾分類等社區服務活動工作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指引》)。根據《指引》,個人未按照規定分類投放生活垃圾應當受到處罰,但是,對應當受到處罰的個人,自愿參加生活垃圾分類等社區服務活動的,不予行政處罰。可免罰的社區志愿活動包括生活垃圾分類知識學習和宣傳、參與桶站值守、文明勸導、扶老助殘、安全值守等。
《指引》提出,執法人員應當記錄當事人情況、違法事實,告知當事人自愿參加生活垃圾分類等社區服務活動不予行政處罰的情況,如實記錄當事人是否自愿參加生活垃圾分類等社區服務活動的意思表示以及參加活動的情況。當事人自愿參加生活垃圾分類等社區服務活動的,可以當場向執法人員提出;也可以向所在社區提交書面申請,按照社區安排參加一定時間的活動。當事人當場向執法人員提出參加活動的,執法人員應當聯系社區,為當事人參加活動提供幫助。
《指引》規定,當事人參加所在社區安排的活動的,應當將活動的時間、地點、形式以及文字、照片記錄、組織活動單位聯系人、聯系方式等反饋執法部門。執法部門應當與組織活動單位聯系人溝通,核實當事人參加活動情況。如果當事人參加社區服務活動的情況、照片等相關記錄清晰、完整的,執法部門不予行政處罰。但是,當事人不參加生活垃圾分類等社區服務活動或不按照相關安排參加活動的,執法部門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記者了解到,目前本市正在開展第二輪次“城管執法進社區個人生活垃圾分類專項執法檢查工作”,鞏固前期執法成效。城管執法部門將重點對熱線舉報高發居住小區(村)以及輿情曝光點位,加大執法檢查力度,持續做好對居民個人未正確分類投放、垃圾清運不及時、桶站維護不到位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同時,要對第一輪次檢查中發現的基礎薄弱、行動較慢的小區(村)開展“執法回頭看”,督促整改落實,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分類精細化管理水平。
據統計,自新修訂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實施以來,截至今年8月底,查處生活垃圾分類違法行為3.65萬起,其中針對個人不分類投放違法行為警告1.74萬起、罰款3183起。(記者 王斌)
(原標題:北京市城管委發布《參加生活垃圾分類等社區服務活動工作指引(試行)》 居民未按規定投放垃圾 參與社區活動可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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