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城市水資源集約節約水平、提高城市節水系統性、深入推進城市節水工作,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四部門辦公廳聯合印發《關于加強城市節水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明確,到2025年,全國城市用水效率進一步提升,全國地級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5%以上。
《指導意見》突出新發展理念對城市節水的引領作用,堅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產,全面、系統加強城市節水工作,深入推進節水型城市建設,實現節水、治污、減排相互促進,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
根據我國城市節水實際情況,《指導意見》提出了“節水優先、系統謀劃,因地制宜、分類施策,政府主導、社會參與,試點示范、標桿引領”4項推動我國城市節水工作的基本原則。
《指導意見》明確了總體目標:到2025年,全國城市用水效率進一步提升,海綿城市建設理念深入人心,城市節水制度進一步健全,全國城市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力爭控制在9%以內,全國地級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5%以上,京津冀地區達到35%以上,黃河流域中下游力爭達到30%;到2035年,城市發展基本適配水資源承載能力。
《指導意見》針對我國城市節水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從構建城市健康水循環體系、著力提高城市用水效率、加強節水型城市建設、完善城市節水機制4個方面提出了12條重點任務舉措。一是構建城市健康水循環體系,形成與水資源水環境相適應的城市規模與布局,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完善城市生態基礎設施體系。二是著力提高城市用水效率,推動再生水就近利用、生態利用、循環利用,狠抓城市供水管網漏損控制,大力推進工業節水,推廣節水產品(設備)和工藝。三是加強節水型城市建設,不斷深化節水型城市建設,積極推進社會單元節水工作,推動全社會共建共治共享,筑牢城市節水的社會基礎,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四是完善城市節水機制,加強用水定額管理,推進節水“三同時”管理,加大城市節水宣傳教育。
《指導意見》還明確了健全城市節水保障措施的相關要求。一是落實責任,將城市節水工作任務分解落實到相關部門和主要供水用水單位,形成全社會節水合力。二是完善價格機制,經測算需要調整供水價格的應及時調整到位,放開再生水定價,充分發揮價格機制在水資源節約、用水需求調節方面的作用。三是強化支持政策落實,積極發揮中央預算內投資引導帶動作用,落實節水相關增值稅、所得稅、環境保護稅等優惠政策,發展節水服務市場,不斷探索依靠市場機制推動城市節水的路徑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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