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制定印發了《吉林省房屋建筑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專項清查工作方案》,要求堅持源頭治理、精準治理,聚焦房屋建筑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薄弱環節,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強化風險防控,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工作方案要求設區城市要在城市建成區范圍內對既有、在建房屋的建筑進行全面摸底排查。重點排查是否存在以下九種情形:一是未依法辦理立項手續的房屋建筑;二是違法占地建設的房屋建筑;三是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或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規定建設的房屋建筑;四是未依法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的房屋建筑;五是無資質施工、設計的房屋建筑;六是未辦理竣工驗收擅自投入使用的房屋建筑;七是擅自改變使用功能、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部局、違法改擴建的房屋建筑(包括加層、增設夾層、開挖地下空間、分割群租等情形);八是存在重大結構安全隱患可能發生坍塌的房屋建筑;九是存在第一至第八項問題的情形并違規取得消防、工商登記以及其他生產經營許可,或者未依法取得消防、工商登記以及其他生產經營許可,用作生產經營和公用事業的人員密集場所的房屋建筑。特別要重點排查將原有建筑物改建用于酒店、飯店、學校(幼兒園、培訓機構)、體育館、時尚賓館、養老院、醫療(康復)機構等特種行業經營場所和人員聚集場所。
通過摸底排查,全面建立既有、在建房屋建筑的信息臺賬。
重點對照重點排查九種情形,結合調查摸底工作,逐街逐棟逐戶逐項目排查各類隱患問題,對排查中發現的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問題,逐項建立隱患問題臺賬,制定整改方案,逐項跟蹤整改情況,依法依規實施整改,實行銷號管理。
推動城市運行管理信息化建設。結合此次專項清查工作,盡快啟動CIM平臺和推動城市運行管理信息系統建設,確定時間表、路線圖,在具備條件時有效歸集房屋建筑全鏈條管理信息,對每棟建筑審批及建設運營情況建檔立卡。
建立健全治理違法建設和違規審批長效機制。要以此次全面排查與專項清查工作為契機,針對排查出的隱患問題,深挖根源、舉一反三,落實整改措施,補齊工作短板,建立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全面提高行業規范化管理水平。對專項清查工作中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要依法依規進行查處;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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